永康市看守所中开设赌场人员取保候审案例
案例仅供参考:
基本犯罪事实:2020年3月份以来,被告人杨某某通过钱某某寻找联系赌博场所,先后在××镇××村××村××村××开设赌场,召集人员以押宝方式赌博,并通过从庄家抽头利益中收取场均1000元费用获利。经查,被告人杨某某、钱某某开设赌场十余场次,共同获利10000元左右。
被告人杨某某有前科,羁押于永康市看守所无法办理取保候审,后被逮捕。
被告人钱某某无犯罪前科,被永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,次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。
浙江婺博律师事务所
朱建忠刑事团队整理